蘇家宏律師再次以其專業、溫暖與同理,拆解感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陷阱。
本書針對「結婚」、「離婚」、「不婚」、「再婚」四種感情狀態,從婚前協議、忠誠條約的擬定,談到離婚後監護權、扶養費的爭取,及配偶外遇、家暴、施以經濟制裁等「婚內失戀」的因應,讓你我在愛情中都能建立起穩固的幸福。
★內容簡介
每一段沒「說清楚」的感情、
沒「離乾淨」的婚姻,就像一顆未爆彈……
───── 談愛,不必犧牲。─────
唯有法律,浪漫不再與風險同行。
說清楚、講明白的感情是成熟,
預立婚前協議,是對自己和對方的尊重。
最溫暖的家事律師蘇家宏,教你談最有保障的浪漫愛情。
▍再甜蜜的感情,都可能出現各種光怪陸離……
●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,分手只能認賠?如何建立互信機制?
● 明明辦了離婚,怎麼還被告重婚?
● 解除婚約,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?
● 先生不給家用、甚至惡意脫產,被「經濟虐待」,如何反制?
● 婚前積攢的錢財與保險,離婚要分給對方嗎?
● 經濟弱勢者如何爭取監護權?
● 離婚後,還能提高扶養費嗎?對方不讓我看小孩,怎麼辦?
● 配偶外遇,或因被騙而成為「被重婚」的第三者,怎麼辦?
● 婚前的口頭承諾,婚後對方卻不認帳……
▍結婚、離婚不是「家務事」。
▍讓法律為你守住底線,愛得更安心、更長久。
幸福不能只靠心動,還需要安全感的支撐。繼《此刻,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》之後,蘇家宏律師再次以其專業、溫暖與同理,拆解感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陷阱。
本書針對「結婚」、「離婚」、「不婚」、「再婚」四種感情狀態,從婚前協議、忠誠條約的擬定,談到離婚後監護權、扶養費的爭取,及配偶外遇、家暴、施以
經濟制裁等「婚內失戀」的因應,讓你我在愛情中都能建立起穩固的幸福。
【本書適用對象】
● 即將步入婚姻的甜蜜愛侶
● 打算長期交往的不婚伴侶
● 想好好談愛卻怕受傷害的人
● 正面臨婚內失戀而不知所措者
● 非典型婚姻關係,如:黃昏之戀、再婚者
▍暖男律師為你破除感情裡的法律迷思
1. 簽婚前協議,會不會太勢利?!
婚前協議是在建立生活秩序,也是婚前的「總體檢」、確認彼此價值觀的好時機。
2. 結婚、離婚,只要簽個名就好?
「真意」很重要,證人也不能隨便找,否則可能導致結婚、離婚被判無效。
3. 「不愛了」就能離?
「裁判離婚」須符合法定離婚事由,才可能贏得訴訟。
4. 離婚=財產對半分?
是「婚後賺得財產較多」的一方,要補一點財產給另一方,不是兩人的財產總額對半切。
5. 離婚一定能拿到「贍養費」?
法庭上,贍養費只有無過失、生活困難的一方才能取得,且非終身贍養。
6. 法官判「共同監護」就輸了?
放下大人的恩怨情仇。不是「我要擁有孩子」,而是「如何讓孩子擁有我們」。
7. 配偶不給家用,甚至威脅要讓我「淨身出戶」,只能聽他的?
不付家用已違反夫妻義務。不離婚,也有方法破解對方的「經濟控制」。
各界推薦
這本書的可貴之處,在於它不是艱澀的法律教科書,而是一本「人生說明書」。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實用的婚前協議範本,學會如何合法蒐證,知道離婚協議要怎麼寫才不吃虧,也了解在婚姻觸礁時,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益。更重要的是,它提醒我們:愛情需要安全感,而法律就是那張安全網。──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
在愛情裡,界線比承諾更能讓人安心。這本書讓你學會用清醒與溫度,守護自己。──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
__專文作序
吳淡如(作家、主持人)
邱沁宜(「單身行不行」節目主持人)
林萃芬(諮商心理師、《從外遇洞察人心》作者)
烏烏醫師 烏恩慈(婦產科醫師)
張瑜鳳(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)
黃越綏(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)
鄭弘儀(資深媒體人)
蔡詩萍(作家、臺北市文化局長)
__聯合推薦(依姓氏筆畫序排列)
目錄:
◎目錄
【推薦序】用法律守護愛,也守護財富 ◎夏韻芬(財經節目主持人、作家)
【自序】真正的幸福,是透過法律守護自己
CH1 關於婚姻這項盟約
▎婚前須知 ▎
你真的有結到婚嗎?!──結婚要件與常見盲點
˙「結婚真意」很重要
˙從「儀式婚」到「登記婚」的變化
˙「證人」只需要簽個名就好嗎?
˙婚姻有效vs. 無效的判定案例
˙補登記、離婚也有學問
簽婚前協議很勢利?──不是切割,是建立「生活秩序」
˙簽婚前協議,會不會太勢利?
˙婚前協議可以談什麼?
- 「忠誠條款」比事後提告更有保障
˙婚前協議是婚前的「總體檢」
【婚前協議書範例】
婚不結了,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?──訂婚的法律效力
˙「訂婚」不是必要程序
˙訂了婚,可協議取消、請求賠償
˙解除婚約,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?
˙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婚約?
海外結了婚,對方卻聲稱未在台登記、不算數?──海外結婚的法律規範
˙在國外合法結婚,就是「有效婚姻」
˙海外結婚,仍建議返台補登記
˙回到案例:曾於海外結婚,回台又與他人結婚,可以嗎?
- 遇到配偶重婚,怎麼辦?
- 因為被騙而成為「被重婚」的第三者,怎麼辦?
▎婚內失戀時 ▎
「家暴」能成為離婚理由嗎?──驗傷、申請保護令很重要
˙遭遇家暴,第一步該怎麼做?
˙怎樣的行為算家暴?
˙家暴能成為離婚理由嗎?
˙三種保護令:讓法律為你提供實質保護
˙談談家暴前的婚姻衝突
˙即使有了保護令,仍要懂得自我保護
˙避免家暴的五個原則
另一半外遇,但不想離婚,怎麼辦?──細談「婚姻忠誠切結書」
˙不想離婚的相應措施
˙細談「婚姻忠誠切結書」
˙切結書的法律效力與限制
偷拍外遇證據,可以嗎?──外遇蒐證別觸法!
˙同一個證據,為何在不同訴訟中,有不同結論?
˙偷拍有風險,恐觸「妨害祕密罪」
˙手機翻拍曖昧訊息也可能觸法
˙錄音蒐證可否採用?須個案判斷
˙蒐證後,別亂傳!
婚姻背叛還有分等級?──法院賠償標準大不同
˙通姦除罪,不代表外遇無責
˙有無發生性行為,判賠金額有差嗎?
˙被侵害配偶權,如何提告?
˙不一定要打官司!和解也是選項
小三的先生也能提告?!──化被動為主動的勇氣
˙任何人遭遇權益受損,都能提告
˙告不告得成?關鍵在證據
˙萬一真的被告,怎麼辦?
˙化被動為主動,強化話語權
˙和解與訴訟,怎麼選?
當老公把「不給家用」當成離婚的武器……──經濟虐待與反制利器
˙經濟弱勢者,更需要法律的保護
˙夫妻間的扶養義務,不因感情濃淡而改變
˙法律「保命符」:請求家庭生活費用
˙反制武器:改定「夫妻財產制」+請求「剩餘財產分配」
對方不負擔扶養費,還惡意脫產,怎麼辦?──爭取應有的權益與保障
˙不離婚,也能爭取夫妻財產分配
˙法院也能裁定變更財產制
CH2 離婚是最後的選項
▎好好離婚 ▎
婚姻觸礁,怎麼離?──三種離婚方式
˙離婚方式分三種
˙回到案例:收到調解通知,怎麼辦?
明明辦了離婚,怎麼還被告重婚?──細談「協議離婚」
˙婚姻的開始和結束,都不是簽個名那麼簡單
˙離婚三要件
˙回到案例:什麼情況可以主張「婚姻無效」?
以為「不愛了」就能離?──細談「裁判離婚」
˙「想離」,不一定「能離」
˙法定離婚事由有哪些?
˙即使分居六年,也不盡然離得成
˙「想離卻離不成」的三條出路
離婚協議寫清楚,好聚好散不糾纏──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
˙避免夜長夢多,協議書愈詳盡愈好
˙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
˙附加條款
˙確保對方不反悔:調解或公證
【夫妻財產制比較表】
▎財富篇 ▎
離婚≠財產對半分!──揭開最常見的「夫妻財產」迷思
˙夫妻財產制的運作方式
˙關於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」
˙雙方協議好,仍可以房屋「代物清償」
˙哪些財產會被納入分配?
˙如果對方偷偷把財產轉給別人怎麼辦?
˙協議離婚時,如何保障自己的財產權?
˙若想給子女財產,子女真的能拿到嗎?
˙不是合法夫妻,能分財產嗎?
對方刻意隱匿、轉移財產,怎麼辦?──離不離婚,都需保護權益
˙兩種自保方法
˙對方惡意轉移財產,還買房送小三,怎麼辦?
離婚後,房產如何處理?──解析「婚前買房」、「婚後共有」及「父母贈與」
˙婚後共同購屋:離婚時,房產怎麼分?
˙婚前買房、婚後換屋:新房子算婚前財產嗎?
- 房屋價值、房貸與租金的計算與分配
˙父母贈與的房子,離婚要分給配偶嗎?
婚前積攢的錢財,離婚要分對方嗎?──動產與人壽保險的分配
˙金飾珠寶(動產)的分配
˙儲蓄險的分配
離婚一定能拿到「贍養費」嗎?──贍養費是有條件的短期扶助
˙贍養費有特定的請求條件
˙情境一:協議離婚──可談、可寫進協議,但雙方須同意
˙情境二:法院判決離婚──須符合「無過失+生活困難」兩條件
˙協議離婚後,可以反悔、上法院要求贍養費嗎?
˙贍養費只是一時扶助,不是終身負擔
˙比起贍養費,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」更有保障
˙回到案例:阿明該不該給小瑛贍養費?
- 離婚協議給付贍養費,會被課「贈與稅」嗎?
▎監護篇 ▎
離婚後,如何保障孩子的權益?──三個關於孩子的常見法律問題
˙小孩可以改姓嗎?
˙扶養費拿不到,怎麼辦?
˙想把房子留給孩子,怎麼做?
離婚後,扶養費還能再提高嗎?──「情事變更」才有機會調整
˙「扶養費」:子女安穩生活的保障
˙即使協議書談好,子女仍有權主張扶養費
˙回到案例:小孩的扶養費可以事後調整嗎?
˙離婚時,應及早約定扶養費
經濟弱勢,也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?──判決的關鍵,其實不只是錢
˙什麼是監護權?
˙監護權的兩種形式
˙共同監護是「雙輸」,還是「雙贏」?
˙法官的判決,以「子女最佳利益」為優先
˙回到案例:經濟弱勢者不一定處於劣勢
˙進入監護權訴訟,如何準備證據?
沒有監護權=與孩子「斷絕關係」?──細談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
˙「監護權」包含的,不只是權利
˙回到案例:孩子肇事,只有監護人要賠
共同監護好麻煩,每件事都要對方同意?──約定孩子的「主要照顧者」
˙共同監護下,約定「主要照顧者」
˙「共同監護」的常見約定方式
離婚後看不到小孩,怎麼辦?──聊聊「探視權」
˙探視孩子是權利,也是義務
˙對方不給看小孩,可向法院提出聲請
˙協議離婚時,如何妥善安排探視?
【探視協議書範例】
祖父母想看小孩,可以嗎?──別讓子女因父母離異而離親
˙原則上,祖父母沒有直接探視權
˙祖父母仍可與父母協調見面
˙真實案例:前婆婆生病、想見孫,該不該讓她見?
對方擅自帶走子女,怎麼辦?──刑事、民事都有法可解
˙若協商不成,可尋求法律管道
˙探視方不返還孩子的法律程序
- 延伸問題:孩子不願與家暴父親會面,母親有義務配合嗎?
CH3 非典型婚姻關係
結婚、不結婚,差在哪?──不婚伴侶也要保障自身權益
˙結婚才有的四大法律保障
˙不婚也能自保:四個必做的法律安排
不婚伴侶共同買房,分手只能認賠?──不婚伴侶買房陷阱
˙陷阱一:錢要存哪裡?監督機制先講好
˙陷阱二:明訂契約,白紙黑字才是保命符
˙陷阱三:別忘了,房產登記=所有權
【合資購屋協議書範例】
跨國婚姻,適用哪一國的法律?──跨國婚姻必懂的涉外規定
˙在哪裡結婚?各國登記規則不同
˙夫妻財產怎麼算?事前約定最保險
˙孩子的國籍,由關係密切的國家裁定
˙遺產繼承與遺囑
˙婚後居留權
當跨國婚姻走到盡頭──跨國離婚的現實難題
˙難題一:孩子誰來照顧?
˙難題二:判決出來之前,怎麼安排照顧?
- 結束跨國婚姻,可能比你想的複雜
「再婚」,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──「重組家庭」的法律關鍵
˙再婚族須及早思考的三大重點
˙再婚族常見的財富傳承重點
- 真實案例:遺產安排的難題
晚年談愛,家人不祝福、反而起衝突?──「黃昏之戀」的常見爭議與解方
˙晚年談愛的法律須知
˙黃昏之戀的爭執關鍵與解方
如何為非婚生孩子「討公道」?──以合理方式,保護孩子的權益
˙血親關係的認定方式
˙法官的判斷標準
結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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