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NUSKIN
JANUSKIN

現代國際政治思想史論(上冊)自然法與古典萬民法的形成 十六- 十八世紀

型號/ISBN:9789570879520

品牌/出版社:聯經

製造商/作者:蕭高彥

上市日/出版日:2026-03-19

規格:精裝/16.3x23x3.2cm/472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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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探討自地理大發現以來,國際社會權力結構與規範論述的形成與轉變。本冊聚焦於十六至十八世紀,以自然法與自然權利典範為基礎所發展的歐洲萬民法傳統;在「經院哲學」與「國家理性論」兩大思想脈絡中,系統梳理早期現代國際政治思想的理論基礎與內在張力。
本冊分析的思想家,從薩拉曼卡學派的維多利亞與蘇亞雷斯,延伸至霍布斯、盧梭與康德;對於深刻影響現代國際法發展的真蒂利、格勞秀斯與瓦特爾,則分別以專章加以深入探討。討論議題涵蓋主權國家與國際社會的結構關係、「正義」與「安全」價值之張力、義戰論與正規戰理論的演變、西發利亞國際體系中的權力平衡、歐洲「文明民族」自我認同與殖民法權的建構,以及「永久和平」的理想及其理論基礎。
全書所處理的多位思想家與核心議題,為中文學界首次基於原典所進行的系統性學術分析。研究方法結合歷史脈絡、思想家的理論意圖,並參酌當代國際政治思想的重要研究成果,對歐洲萬民法傳統提出兼具義理分析與內在批判的詮釋。

目錄:
自序
總導論
一、主旨
二、方法論基礎以及文獻檢閱
三、歷史分期與全書基本內容
(一)1493-1648年:基於自然法之萬民法形成期
(二)1648-1815年:古典萬民法之成熟期
(三)1815-1919年:歐洲國際公法、文明國家的階序/差序格局體系與帝國主義
(四)1919年迄今:普遍主義與霸權理論的二元共構
縮寫表
第一章 維多利亞與現代萬民法的發軔
一、前言:地理大發現與西班牙征服美洲
(一)哥倫布的觀察
(二)西班牙的征服政策
(三)西班牙的政治論述
二、維多利亞與薩拉曼卡學派神學
(一)維多利亞與「決疑論」
(二)「決疑論」的政治義涵
三、維多利亞論自然法與萬民法
(一)多瑪斯式自然法
(二)維多利亞論萬民法
(三)萬民法之制裁力  
四、義戰理論與戰爭法
(一)義戰論
(二)戰爭法
(三)戰爭決疑論
五、印地安人的法權議題
(一)「所有權」與「管轄權」
(二)神學論爭與亞里斯多德主義
(三)西班牙人統治之理據
六、「自然之子」:文明教化論與人道干預之雛形
(一)「人道干預」
(二)「文明教化」
七、結語:維多利亞萬民法:中古性或現代性?
第二章 真蒂利:主權、國家理性與萬民法
一、前言:請神學家保持沉默!
二、布丹與阿亞拉:主權概念與戰爭
(一)布丹主權論
(二)阿亞拉戰爭論
三、真蒂利與馬基維利主義
(一)真蒂利論使節
(二)馬基維利主義
(三)塔西佗主義
(四)真蒂利挑戰古典人文主義價值
四、真蒂利的戰爭理論
(一)從義戰到「正規戰爭」
(二)戰爭兩造均有可能為義  
(三)戰爭的正義理由  
五、真蒂利的戰爭分類
(一)必要性防衛戰爭
(二)效益性防衛戰爭
(三)高尚性防衛戰爭
(四)必要性攻擊戰爭
(五)效益性攻擊戰爭
(六)高尚性攻擊戰爭
六、戰後法權與和平建置
(一)「和平的永久建制」
(二)「戰勝者法權」
(三)「協議和平的法權」
七、結語:真蒂利思想的當代涵義
第三章 蘇亞雷斯:萬民法作為不成文的習慣法
一、前言:萬民法的系統化
二、萬民法在羅馬法中的理論地位
三、蘇亞雷斯論自然法
四、蘇亞雷斯論萬民法與國內法
五、義戰論架構中隱微的國家理性論
六、結語:格勞秀斯的先聲
第四章 格勞秀斯:現代國際法之父?
一、前言:「格勞秀斯傳統」
二、與古典人文主義與經院哲學的對話
三、「人類社會」的法權:正義、自然法與萬民法
(一)格勞秀斯基於自然法所提出的狹義正義觀
(二)自然法與意志法在哲學層次的關係
(三)萬民法的制裁力
(四)格勞秀斯證成自然法的獨特理論進程
四、戰爭理由、懲罰與義戰論
(一)義戰三樣態
(二)懲罰戰爭
五、殖民主義法權:以自然法權為基礎
(一)私有財產與原始共有財產之辯證
(二)「私戰」樣態
(三)殖民法權
六、公戰的決疑論與正式戰爭之戰爭法
(一)戰爭原則
(二)主權國家之正式戰爭
(三)戰爭法(I)
七、「第二套戰爭法」與戰爭的人性化
(一)〈福音書律法〉與「內在正義」
(二)戰爭法(II)
(三)誠信與戰後正義
(四)神學介入與歐洲中心主義
八、結語:歐洲現代國際法的三重結構雛形
第五章 間奏:從霍布斯到孟德斯鳩
一、前言:瓦特爾的萬民法知識系譜
二、霍布斯(I):萬民法作為「國家間之自然法」
(一)自然權利與人類的反社會性
(二)自然法與國家人格之建立  
(三)自然法與萬民法
三、霍布斯(II):自然權利與「戰勝者法權」
四、霍布斯、洛克與英國殖民論述
五、普芬道夫:依違於格勞秀斯與霍布斯之間
(一)自然法與自然狀態
(二)批判霍布斯的自然權利概念
(三)接受霍布斯的萬民法理論
六、道德性的自然權利:普芬道夫批判格勞秀斯
(一)道德人格及其能力
(二)「完全權利」與「不完全權利」
(三)「緊急使用權」作為「不完全權利」
(四)「無害使用權」作為「不完全權利」  
七、巴貝拉克:翻譯家作為詮釋者
八、沃爾夫:具有法律效力的萬民法
(一)「最高國家」
(二)「文明民族」
(三)止戰的「意志性萬民法」
九、孟德斯鳩論萬民法與聯邦共和制
十、結語:邁向瓦特爾
第六章 瓦特爾與西發利亞國際體系
一、前言:自然法與國家理性論的榫接
二、人類普遍社會的形成與霍布斯戰爭狀態的超克
(一)瓦特爾《萬民法》的分析架構
(二)「必要性萬民法」
(三)「意志性萬民法」  
三、民族國家的完全權利、損害,與戰爭
(一)「安全」與「福祉」
(二)民族國家的「完全權利」
(三)解決紛爭的自然法樣態
四、正規戰爭決疑論與「意志性萬民法」
(一)戰爭的「證成理據」與「動機」
(二)正規戰爭的「決疑論」
(三)正規戰爭的「意志性萬民法」及其理論涵義
(四)正規戰爭的戰爭法
五、預防性戰爭決疑論與歐洲國家的「權力平衡」
(一)先發制人的攻擊性戰爭
(二)權力平衡的政治藝術
六、「人類的敵人」與「非正規戰爭」
(一)「公共和平的擾亂者」
(二)「不法之徒」
(三)「原始未開化」部落與「野蠻」民族
七、民族國家的主權與所有權:殖民主義法權
(一)反「文明化」與「懲罰戰爭」
(二)殖民主義法權之重構
(三)「民族」的「所有權」與「主權」
(四)「必要性權利」與「無害使用權」
八、結語:「普遍主義」或「歐洲中心主義」?
第七章 從權力平衡到永久和平:亨利四世、聖皮埃爾與盧梭
一、前言:啟蒙理性之聲與國際社會
二、蘇利與法王亨利四世的「大擘劃」
三、聖皮埃爾的永久和平計畫
(一)「五項提案」與「被休戰所中斷的無止境戰爭體系」
(二)「基本條約」與「永久和平體系」
(三)聖皮埃爾「永久和平體系」之分析
四、盧梭《戰爭法權的原則》
(一)盧梭國際關係理論的取向
(二)盧梭論「自然國家」的戰爭
(三)盧梭論「正當國家」的戰爭法
(四)《社會契約論》中的戰爭法原則
五、盧梭論永久和平
(一)脈絡分析
(二)盧梭對聖皮埃爾永久和平論的重構
(三)盧梭對聖皮埃爾永久和平論的評斷
六、結語:永久和平論與共和制
第八章 革命、共和與國際聯盟:康德的永久和平論
一、前言:革命的開端啟新與法權變遷
二、美國獨立運動、法國大革命與萬民法
(一)美國《獨立宣言》
(二)法國大革命與萬民法
(三)康德與革命思潮
三、康德早期的歷史哲學
四、自然狀態、所有權與「暫時權利」
(一)自然狀態與法權狀態
(二)康德論所有權
(三)康德的自然狀態是戰爭狀態嗎?
五、法權狀態:國家法與萬民法
(一)康德論國家法
(二)康德論萬民法的要素
(三)西發利亞體系的「暫時性戰爭法」
六、《論永久和平》:轉型時期「合目的性之萬民法」
(一)永久和平的「臨時條款」
(二)永久和平的「確定條款」前二項:共和制與國際聯盟
七、康德的道德政治論
(一)「政治的道德家」或國家理性論者
(二)「道德的政治家」:康德式政治改革者
(三)以「公開性原則」取代「決疑論」
八、世界公民權與殖民主義之批判
(一)永久和平的「確定條款」第三條:「世界公民權」
(二)批判殖民主義:所有權面向
(三)批判殖民主義:法權面向
九、結語:康德與歐洲萬民法傳統
結論 古典萬民法的理論涵義
(一)西發利亞體系歐洲中心主義的基石:「權力平衡」與「意志性萬民法」
(二)現代國際社會的兩大基本價值:「正義」與「安全」
(三)現代殖民法權的理據:「自然權利」論
(四)「文明民族」的自我認同與階序層級化
參考書目
主題索引
主要引用學者索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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